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扶贫开发工作简报第七期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
扶贫开发工作简报
(第七期)
中共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党委办公室编
肇庆市城乡规划局推进“规划到户责任到人”
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确保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力量
我局非常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确定局长、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刘卫红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专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谟琰同志任组长,局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轮流跟进到村到户了解扶贫落实情况,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扶贫开发工作进展、对策,解决存在问题,制定帮扶规划,落实帮扶责任制、帮扶资金和工作经费,为帮扶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扶贫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扎实推动帮扶工作开展
(一)深入调研,建立完善的扶贫档案。我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扶贫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调研工作开展。调研人员深入到每个挂点贫困户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每一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主要经济来源、种养情况、脱贫设想等方面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工作。同时把收集到的贫困户资料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电脑记录与卡、档一致,为帮扶工作提供真实数据。扶贫负责部门在已有档案的基础上,结合各帮扶户家庭实际,制定帮扶原则,讨论研究出详细的帮扶措施和方法,确保每一贫困户都有具体的扶贫开发项目。
(二)多方筹措,保障扶贫资金得到落实。一方面,设立市城乡规划局扶贫基金,计划早期筹措15万元资金作为扶贫开发启动资金。另一方面,动员干部职工捐资,并通过这种形式来激发干部职工的扶贫开发责任意识,确保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够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
(三)细化扶贫开发责任,树立帮扶典型。根据市委、市府分配要求,我局党委将怀集县甘洒镇石梅村44户贫困户,185名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进行了重新分配,并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实际任务分配过程中,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帮扶任务为一人一户。与此同时,局帮扶领导小组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鼓励下属各帮扶参与单位要力争成为此次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四)订立扶贫协议,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动态管理。为了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我局扶贫开发工作组特别建立了扶贫项目跟踪制度,与每一户贫困帮扶对象签订扶贫协议,对扶贫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形成一种长效监管机制,顺利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确保不返贫。扶贫协议条款中我局为甲方,扶贫户为乙方,还特别委托石梅村民委员会担任监督方,分管片区的村委干部为监督人。扶贫协议的建立将更有效地起到促进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的积极作用,比如:1、甲方向乙方实施扶贫项目后,乙方必须尽心尽责饲养甲方提供的牛(猪)种苗等扶贫项目,中途不得擅自屠宰或变卖。如遇牛(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到现场验证,不得擅自处理。2、乙方饲养的牛(猪)种苗成长到可出售时,须通知甲方到现场核实,在甲方的监督下,方可进行销售,并作好登记。同时乙方必须从所得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继续购买数量不少于卖出的牛(猪)种苗,使生产得以连续运作,循环发展。3、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系兽医站和销售渠道。4、乙方须建立银行存折,在每次销售所得金额中减去继续购买牛(猪)种苗的费用后,将剩余的金额存入银行,作为其它扶贫开发项目和生产、生活的基金。5、甲方将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时到现场了解牛(猪)种苗的成长情况。如乙方在饲养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需及时如实地向甲方反映。
三、注重实效,确保成效
在整个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尤为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在扎实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和落实的同时,加强扶贫跟踪服务工作,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得到循环发展和延伸,既帮助扶贫对象早日甩掉贫困包袱,又保证扶贫对象脱贫以后不返贫,达到了扶贫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效果。值得强调的是,我局特别注重技术扶贫工作,针对部分对象提出的技术帮扶要求,扶贫工作组给予了积极回应和实际支持。如投入5000元帮助年轻帮扶对象考取汽车驾驶证照,并承诺待其获证照后协助其寻找工作单位,以劳动力转移务工的方式帮助其实现脱贫目标;我局还多次邀请到畜牧养殖业专业人士给帮扶对象传授养殖经验,为他们提供兽医技术支持,以此提高养殖帮扶成效。







